FAQ 問與答專區

如何加入產銷履歷

1. 哪裡可以查到最新版的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
目前政府已制定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皆公開於「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申請者可從首頁→如何加入產銷履歷→TGAP下載,找尋到最新的TGAP。
網址:
https://taft.moa.gov.tw/lp-1047-1.html
2. 如何申請產銷履歷驗證?
申請產銷履歷驗證並不困難,只要按部就班就能通過驗證取得驗證資格。
申請流程圖如下:

確認申請驗證決心->瞭解相關資訊與費用->書面文件與瞭解TGAP->操作電腦上網登錄生產紀錄時間為3個月或一個生產周期->驗證機構實際實地稽核查驗->無缺失通過稽核(稽核發現缺失->完成缺失矯正)->通過驗證

如果先前未接觸過產銷履歷,確定個人或集團組織申請驗證的意願後,尋求外部輔導單位提供諮詢,目前具有輔導資源的單位為各地區農業改良場提供相關輔導資源,此外也可向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及農會洽詢。
另亦可洽產銷履歷擴大推動專案辦公室:0800-580-111
3. 加入產銷履歷制度除驗證費用的額外成本為何?
產銷履歷驗證除了每年的定期驗證費用外,還有部分費用會在執行時產生,一般常見的額外成本如下:

電腦設備:至系統登打資料與生產紀錄用。
條碼標籤列印機:出貨列印標籤用。
出貨用標籤耗材(標籤紙與碳帶):標籤紙分為熱轉印和熱感印,使用熱轉印者還需要碳帶等耗材配合;熱感印雖無碳帶,但是紙張費用較熱轉印高。若包裝設計採用標章套印方式,驗證機後得收取設計審查費用。
網路連線費用:操作系統登打時必須要連線才能登打資料,此外列印標籤時也需要網路連線功能才能啟動列印(即使是離線列印也需要預先連網下載資料才能啟動)。
操作人力成本:申請者會因為組織較大、土地較多等原因,而增加登打資料的人力與管理。
4. 加工品是否可取得產銷履歷驗證?其標準為何?
農產加工品可以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若想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該產品項目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才能申請產品驗證。

產銷履歷加工品必須使用產銷履歷農產品做為主原料。例如:若開發產銷履歷米菓加工品,主原料的米必須是產銷履歷稻米;若要開發產銷履歷虱目魚丸,主原料的虱目魚必須通過產銷履歷驗證。

產銷履歷加工品的法源依據是《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第4條第2款規定:加工及分裝階段:其產品應以經產銷履歷驗證之農產品為主要原料,並應符合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或下列驗證之一:

(一)優良農產品驗證

(二)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

(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

(四)依商品檢驗法推行之外銷食品及飼料廠場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管理系統驗證,或輸歐盟水產品廠場管理系統驗證(五)經與國際認證論壇(IAF)簽署食品安全管理系統(FSMS)驗證機構認證領域多邊相互承認協議(MLA)之認證機構,所認可驗證機構核發之ISO22000驗證。驗證機構進行加工驗證時,參照申請者的產品特性,符合上述標準的其中之一做為稽核查驗的準則。因此申請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時只要達成適用於加工產品的驗證基準,並做好生產過程與管理紀錄、產品分流,就可以取得產銷履歷加工品驗證。
5. 產銷履歷輔導資源有哪些?
為維護驗證公平性,當驗證申請者遇到需要協助的時候,驗證機構並不能給予指導。申請者可從以下管道取得產銷履歷相關輔導資源,依性質可分為「技術諮詢」、「輔導員輔導」及「課程研習」。

(一)技術諮詢-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農政單位
農、漁、畜產業的主管機關,以及地方政府農業單位,各地區農業改良場、農業/水產/畜產試驗所、各地農會。

(二)輔導員輔導-國立臺灣大學農業規劃發展研究中心(簡稱臺大農發中心)
農委會委託臺大農發中心培訓與建立輔導員制度,藉由輔導員協助,幫助有意願申請驗證者加入產銷履歷,有需求者可直接洽詢臺大農發中心(電話:02-3366-4846)。因輔導資源有限,臺大農發中心派案的輔導員並非從零到完成驗證的全程陪伴,建議確認申請意願後再向臺大農發中心協助派案。

(三)課程研習
各農政單位、臺大農發中心都會不定期舉辦產銷履歷相關課程或說明會供有意願者報名。此外,農委會舉辦的農民學院也有產銷履歷相關研習課程及線上學習課程可供參考。

(四)產銷履歷專案辦公室
免付費電話0800-580-111協助產銷履歷諮詢。
6. 有哪些可以參考的網站?
(一)最新TGAP下載位置
https://taft.coa.gov.tw/lp.asp?ctNode=276&CtUnit=80&BaseDSD=7&role=C

(二)農糧署─產銷履歷專區
https://www.afa.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652

(三)藥毒所─農藥資訊整合檢索平台
https://portal.tactri.gov.tw/

(四)藥毒所─植物保護資訊系統
https://otserv2.tactri.gov.tw/ppm/

(五)防檢局─農藥資訊服務網
https://pesticide.baphiq.gov.tw
7. 如何填寫生產紀錄,有特定格式或範例嗎?
產銷履歷的生產紀錄並無規定特定格式,除了進入系統線上登打,也建議申請者參考各產品的TGAP附錄紀錄表,進行紙本記錄,以作為資料備份。
若不使用TGAP的建議格式記錄生產狀況,申請者可參照流程圖、風險表、查核表的風險原則與查核點,建立屬於自己的生產管理紀錄。
產銷履歷生產紀錄所登載的生產資料,必須符合驗證稽核的查核範圍,以農糧產品為例,必要內容如下:

(一)種植地段資料

(二)種植作物品種名稱

(三)常用肥料資材名稱

(四)常用防治資材名稱(商品名與藥名)與使用倍數

(五)其他資材名稱

(六)所有資材購入紀錄,包含進貨單據

(七)所有資材庫存紀錄

(八)田間管理紀錄:包含田間管理行為、施肥、防治、採收等各階段紀錄

(九)採收紀錄:記錄各批次階段採收產量

(十)出貨紀錄:記錄出貨數量與對象

(十一)相關代號對照表:若申請者土地筆數較多,或者是資材使用較多,在

填寫時使用代號,則要建立代號對照表以供參照
初次驗證時,田間管理紀錄是最重要的資料,透過田間管理紀錄可瞭解田間生產操作與資材使用行為,如果資料登載不實則會在驗證過程形成缺失。

值得注意的是,田間管理紀錄要符合土地資料,若生產者將土地分成不同生產計畫進行生產,則田間管理紀錄要符合各生產計畫,才能成為有效紀錄。
8. 通過產銷履歷後為何還要持續追蹤?
產銷履歷的追蹤查驗,是將系統資料與產區現況做現場勘查比對,確認生產紀錄與產品用藥檢驗結果是否符合產銷履歷要求。若查驗結果確認符合要求,則會維持農產品經營業者的證書效期;反之若無法通過查驗,則證書失效,農產品經營業者也無法宣稱產品通過產銷履歷驗證進行販售以及在產品上使用產銷履歷標章。

依據《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第11條第4款規定,驗證效期內每年必須至少要執行一次追蹤查驗;如果驗證機構判斷農產品經營業者屬於高風險,則可以不定期增加查驗次數。若主管機關接獲農產品經營業者疑似違規的證據時,依法可會同或要求驗證機構執行不定期追蹤查驗,以確保農產品經營業者持續符合產銷履歷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