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問與答專區

驗證執行過程

9. 農產品被驗出農藥超標或未推薦用藥,是否會遭到裁罰?
不論農產品是否有通過產銷履歷驗證,一旦農產品農藥檢驗超標,或驗出未推薦用藥,無論是否為鄰田污染,地方政府需依法進行調查。
但是否罰鍰將由地方政府約談相關人員,詳細瞭解案情緣由後,依據《農藥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適法的處分。

不論是否為產銷履歷驗證農產品經營業者,在種植與驗證申請前,務必做好相關的風險評估與控管,例如:和鄰田農友溝通確認施藥期、建立防護帶等預防措施。

驗證申請者申請驗證時,也可以將高風險的田區邊界作物列入非驗證產品範圍,並做好採收分流控管,避免鄰田或交叉污染影響驗證結果。
10. 農產品經營業者若遭到裁罰,改善後是否可重新取得產銷履歷驗證?
農產品經營業者發生違規,主管機關與驗證機構會同時進行追查,主管機關負責判定是否違反相關法規;驗證機構會在瞭解發生原因後,依據情節輕重做出處置。驗證機構的處置方式通常有兩種:「暫時終止」或「終止驗證」。

(一)暫時終止
通常有時間效期,在時間期滿前,可以向驗證機構重新申請查驗恢復驗證資格。

(二)終止驗證
代表驗證證書失效,並非禁止再次申請產銷履歷驗證。若遭到終止驗證處置還想再繼續使用產銷履歷標章,必須重新申請驗證。
最重要的是,發生問題之後是否有明確找到原因為何,並進行適當改善,避免問題再次發生才是關鍵。